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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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各生产设备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限值,以及环保相关管理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现有水泥工业企业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对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矿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产线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茶乙二胶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77 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3.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l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3
单位产品排放量 emission of unit product
各设备生产每吨产品所排放的有害物质量,单位为kg/t。产品产量按污染物监测时段的设备实际小时产出量计算。
DB44 /818-2010
3.4
无组织排放 unorganized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放、开放式输送扬尘和管道、设备的含尘气体泄漏等。
3.5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 at 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
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h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6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3.7
水泥窑 cement kiln
水泥熟料煅烧设备,通常包括回转窑和立窑两大类。
3.8
窑磨一体机 In —line kiln/raw mill
把水泥窑废气引入物料粉磨系统,利用废气余热烘干物料,窑和磨排出的废气同用一台除尘设备进行处理的窑磨联合运行的系统。
3.9
烘干机 dryer
各种型式物料烘干设备。
3.10
烘干磨 drying and grinding mill
物料烘干兼粉磨设备。
3.11
煤磨 coal grinding mill
各种型式煤粉制备设备。
3.12
冷却机cooler
各种类型冷却熟料设备。
3.13
破碎机 crusher
各种破碎块粒状物料设备。
DB44 /818-2010
3.14
磨机 mill
各种物料粉磨设备系统(不包括烘干磨和煤磨)。
3.15
包装机 packing machine
各种型式包装水泥设备(包括水泥散装仓)。
3.16
散装水泥装卸设备bulk cement handling machine
包括物料输送设备、料仓和各种类型贮库等。
3.17
水泥制品生产 production of cement products
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不包括建筑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的过程。
3.18
现有生产线 existing production line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的水泥矿山、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线。
3.19
新建生产线 production line to be established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矿山、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线。
3.20
厂界 enterprise boundary
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或水泥矿山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前的实际边界确定。
3.21
A区 region A
当前(2010年)广东省内行政区划下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七个市和肇庆市的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以及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市、惠东县、博罗县的区域。
3.22
B区 region B
当前(2010年)广东省内行政区划下除A区以外的行政区域。
文章来源:www.dgglhb.com